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24-08-06 09: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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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改善农村设施环境的建议

  提出人:李光、孙树文

  内容:

  近年来,我县农村发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瓶颈,需要合理解决。作为人大代表,我有义务为村民谋福利,促进村庄发展,因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广大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道路硬化程度不高,有些村屯雨天车辆难以行驶,也不便村民出行。因此建议,村庄应该尽可能增加投入,把道路硬化作为首要任务,并在现有的硬化道路上做好养护和维修工作。

  此外,建议增加公共设施的比例,例如:建设公共厕所,校车停车点、农机具摆放点等设施,为村民提供更方便、更安全的生活条件。

  二、提升农村面貌

  农村村容村貌提升治理与农村经济多元化息息相关,改进农村面貌的工作必须与发展乡村产业相结合。为此,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面貌的整治,打造推进环境卫生治理和农村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工作,力争让村庄变得更加美好。

 

  2023年12月27日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光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设施环境的建议》(第41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每年的路政法规宣传月活动中,加大《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保护农村公路的乡规民约,提高百姓的爱路护路意识。

  二、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县交巡警大队同步制定路警联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成效显著。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统一执法模式,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县乡村统一执法模式。加大路警联合打击超载超限力度,我局会同县公安局已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纳入“一村一辅警”的工作范畴。村级辅警作为本村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护路员,配合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治理农村公路超载超限车辆,从源头上打击超载超限现象,减少超载超限车辆对农村公路的损害。

  三、我县印发《镇赉县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明确了养护管理职责、养护方式、养护标准,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同时,按照“一路一长”要求,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管理体系,制定任务目标,明确层级权责,实行“巡查-会商-处置-督查-考核-奖惩-总结”的工作流程,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各乡(镇)均成立了交通管理站,逐步统一管理乡、村道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使乡村道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我县已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已破损的农村公路,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进行大、中修改造,从而确保农村公路畅通无阻。通过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企业投资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方式,积极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五、按照“全面整治、全员发动、全力提速”要求,压实乡村两级“网格员”的工作责任,形成县级领导包乡、乡包村、村包屯、网格员包片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制定了“五项制度”,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2023年底美丽宜居宜业示范村达47个,到2025年底美丽宜居宜业示范村达到75个,实施“百村示范”创建村3个,“吉乡农创园”创建1个,市级典型村5个。全县创建“千村美丽”示范村15个,干净人家3000户,整洁型示范村98个、宜居型示范村57个,生态型示范村13个,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改善人居环境的热情。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活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广大农村呈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全新面貌。

  下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新任务,持续发力,狠抓工作落实,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步伐,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干净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美好的村屯环境,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镇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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